张家界市博物馆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9/17 8:17:58     浏览次数:
张家界市博物馆

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2021年7月底,突如其来的疫情,令正值暑期旅游旺季的张家界被迫按下“暂停键”。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积极投入到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们共同见证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有效应对,医护人员的牺牲奉献,以及社会各界的众志成城。

为铭记这段全民抗“疫”的历史事件,见证抗“疫”艰辛历程,传递抗“疫”正能量,本着“为明天收藏今天”的理念,张家界市博物馆有义务为这场特殊的“战役”留存印记。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的前提下,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抗击疫情的相关物证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相关行政命令、文件

1.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等;

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

3.卫生系统支援张家界医疗队人员统计数据;

4.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数据统计等。

(二)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

1.一线医护人员、各基层防控组织、各群众团体、企业和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通行证、防护套装(未使用)、与家属的往来信件、日记、接诊记录等;

2.支援、帮扶张家界的物件、资料;

3.街道、社区、小区防疫管控工作笔记、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

4.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5.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

(三)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纸媒报道等。

(四)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歌曲等艺术作品。

(五)其它具有独特价值以及重大意义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三)提供者须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三、联系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意捐赠者请通过电话联系捐赠事宜,或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并安排人员做好接收工作。

联系人:陈先生   张女士

邮箱:2222151591@qq.com

电话:13787941560   1517444272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云开“疫”散,归来有时,祝福张家界!


张家界市博物馆
2021年9月16日


编辑丨田嫣

初审丨米雪

终审丨尚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