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中的担当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0/10/15 10:15:45     浏览次数:

湖南是革命文物大省,保护好革命文物、弘扬好革命文化、传承好红色基因,是湖南省文物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尽职尽责,扎实有效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普查、认定和申报工作,摸清全省革命文物家底及保存现状。目前,全省已查明登记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约1700处,其中,已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11处。在中央分两批公布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之中,湖南省有9个片区和72个重点县(市、区)。已登记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68家。湖南省作为全国革命文物大省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二是发挥文物工作优势,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成功举办相关纪念活动。例如,2013年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2014年纪念任弼时同志诞辰110周年,2015年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00周年、蔡和森同志诞辰120周年,2016年纪念贺龙同志诞辰120周年、林伯渠同志诞辰130周年,2017年纪念秋收起义90周年,2018年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彭德怀同志诞辰120周年、平江起义90周年、湘南起义90周年,等等。在这些纪念活动中,湖南省文物局积极筹集资金并组织指导完成了上述革命名人故居和革命旧址的保护展示以及相关纪念馆的陈列提质工作。三是积极上项争资,通过重点规划指导和重点投入,加大革命文物抢救保护力度。近几年,全省共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6.93亿元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3亿元,投入革命文物保护,共实施保护项目507个。每年争取中央补助湖南省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688亿元,其中近70%投入到了革命纪念馆的开放服务。四是创新保护理念,以园区模式推进重点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坚持以故居、旧址及纪念馆为核心,通过规划引领,创造创新,按照文物本体保护好、周边环境整治好、内涵挖掘研究好、陈列展示提质好、服务设施优化好的标准,重点完善和加强了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胡耀邦、彭德怀、贺龙、罗荣桓等革命名人故居及纪念馆,秋收起义、平江起义、中央红军长征通道转兵、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汝城县沙洲村“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等革命历史事件旧址及纪念馆的保护和建设项目,使之成为集保护、展示、瞻仰、宣传、教育、体验和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式的革命文化园区。其中,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我们在汝城县沙洲村依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央红军长征“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旧址及“半条被子的温暖”专题陈列馆、中央红军长征突破第二道封锁线汝城旧址群为核心的革命文物资源,以革命文化园区整体保护利用为工作目标,以红色教育培训为工作抓手,成功把红色资源优势转化为脱贫发展优势,打造了革命文物助力脱贫攻坚的“沙洲村模式”。五是守正创新,广泛开展革命文物集中宣讲和文创产品开发。组织指导各博物馆纪念馆深入研究挖掘革命文物背后的感人故事、蕴含的革命精神和时代价值,配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以“讲史育人”“党史国史”“初心使命”为主题的革命文物集中宣讲。推动省博物馆、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和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国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文创开发种类和销售收入取得新突破。组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展览首次赴俄罗斯列宁纪念馆成功展出,助力中外革命文化交流互鉴。

下一步,湖南省各级文物部门将积极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传承。

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开展全面排查和考证梳理,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制定并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及文物本体清单核定工作。加强对可移动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做好馆藏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建立全省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推动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建立全省革命文物研究联盟,推动文物博物馆机构、党史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社科院所联合开展革命文物内涵挖掘和价值研究。二是进一步加大抢救保护力度。对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及时完成文物本体维修、陈列展示、周边环境整治、消防安防防雷、开放达标等整体保护利用工程,实现向社会开放。已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及时完成文物本体抢救修缮,并逐步实现达标开放。加快完成国有可移动革命文物藏品的修复、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及时把新发现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遗址等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三是进一步提质展示内容和形式。统筹做好各类革命旧址、遗址的原状陈列和辅助陈列,做到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见物见人见精神。对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进行局部改版改造,超过10年的进行全面改版改造提质,增强陈列展览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代性、权威性。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加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四是实施“红满潇湘”百年党史文物征集研究宣讲工程。以建党100周年为时间节点,在全省系统开展百年党史文物、文献、档案、史料、口述史料调查征集,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价值的挖掘研究和保护展示水平。成立革命文物宣讲联盟,鼓励讲解员搞研究、研究员搞讲解,持续开展“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集中宣讲活动。五是实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和革命文化园区建设工程。按照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公布的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点片区和重点县名单,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重点推进以革命名人故居和纪念馆为核心的革命文化园区保护建设,重点推进以秋收起义、平江起义、湘南起义关联旧址及纪念馆为核心的湘赣边革命文物连线连片保护利用。六是实施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按照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整体要求,切实加强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相关遗址遗迹的保护力度,集中保护和展示中央红军长征在湖南、红六军团先遣西征在湖南、红二六军团长征在湖南的旧址遗址等革命文物,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保护标准、统一配套设施,形成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的强大合力。七是实施红色旅游精品工程。通过革命旧址、遗址的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内涵挖掘和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提质、设施优化、文创研发,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旧址、精品展览、精品讲解、精品故事、精品读物、精品演艺、精品线路。八是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以县域为单位,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文物、文化旅游、财政、发改、党史等相关部门参与,根据重点任务安排,制定县(市、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进度,加强统筹督导和管理检查,确保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地落实见效。省直和市州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县级以上政府应将辖区内各类革命文物保护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统筹用好文物、文化旅游、烈士纪念设施、发改、自然资源等各口径相关的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的补助支持,从2020年起连续三年国家补助的一般项目资金优先用于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加强革命文物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工作。(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湖南省文物局局长 陈远平)

文章来源:国家文物局